六十三、几回花下坐吹笛 (第1/2页)
目前,造成我和首宝柱、佘向纯他们疲劳的最大原因便是——做事无章程。
虽然大同盟(尼国)建立超过一年,部分工作开始走上正轨,并沿袭既有的经验开始正常运转,但仍有大量的事务需要我们亲自拍板定夺,随着要做的事情迅速增多,我们仨的“拍板”任务也越来越重。
想要改变也并不难,其实目前就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严青眼这家伙就完全不像我们仨忙得四脚朝天,管理的尼国军队事务井井有条,令行禁止,目前全军(各盟所有的部队)共有3000余人,其中北线驻军1700人,为主防御方向;南线驻军500人,主要是扈盟和侯盟的部队,以防备南方部族;其余的人则或轮休、或在本部就地驻防维持治安。北线的部队是整个尼军主力,其中大神山一线驻守千余人,新严城(即大圣山盟“租界”)驻扎600余人。每支部队大概有三分之一是运输兵,其余为战兵,肉搏兵略多于射手。
整个尼军,无论北线南线还是内地,均有一套极其成熟的军事条例指导——每支部队驻防地在哪,有多少人、多少装备、多少物资,每个月需要运输兵转运多少东西,部队如何轮训、值守和警戒。成熟的条例制度使得将领们完全从简单重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开始思考军制改革、战术革新等高级领域了。
若想整个大同盟也如臂使指,将我这个国王和丞相、御史大夫全都解放出来,势必要仿照军队进行一场“制度革新”,将全国的律法、规章制定出来,再辅之以成熟的文官系统进行管理,则大事、小事均有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执行的人,我们的体系才能真正成熟,大同盟才能蜕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尼国。
这便是此时严青眼、首宝柱和佘向纯在我家里吃饭的原因。他们仨分别安顿了手头的事务,于近期赶回来见我,共同商议整个尼国的革新方案。
在元城首领大殿后院,有一个盛开着菊花的小院落,秋日时节,正是赏菊的好时候,我便将“宴席”摆在了这里。不得不说,古丽的做饭手艺相当不错,也许是太久没见妹妹古月,兴奋劲儿上来导致的,俩人昨日窃窃私语了一整晚,不知道说的啥,今天便一个掌勺、一个打下手,给我们四个整了一桌子好菜。
甭客气了,三位,开吃吧!我写道。
出乎意料的是,印象中这仨人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的景象并未出现,他们缓缓地拿着我新发明的“筷子”,开始慢慢夹菜至自己的盘中,细细品尝着……
上位者的气质已然养成,他们都不是之前那些用眼语、手语和唇语跟我胡打乱闹的小头目了,而我本人,在一年多的磨练中,也离之前那个稚嫩的身影远去,开始肩负着整个族群的担子沉重前行。
酒过三巡,佘向纯率先提出建议——应当先制定律法。
律法,是一个国家正常运转的必要保障。此前,大同盟同样有律法,但非常粗糙,——各个家族内部的争端完全由组长和老人们决断,家族间的冲突则由部落的乡老团裁定,而部落间的争执则由部落联盟的长老团裁决,至于各盟间的争端……目前几乎还没有,把状告到我面前来的情况从未出现过。
至于如何裁决,也没有一定之规,比刘邦那个儿戏般的“约法三章”强不了太多,且各部落、各盟的处理方法也不一致,如有的盟规定伤人者罚苦役,有的部落则裁定罚没家产。
是时候制定一部通行的《尼国律令》,将混乱的司法体系整合整合了,目前的运转效率低下,佘盟选派的大量“法官”,以及各盟各部落的乡老团和长老团承担了大量细枝末节的任务,严重阻碍了“基层组织”的建设,也不利于国民之间、部落之间的相处和生产。
计议已定,佘向纯又提议,由我和他一齐挑选一些精通裁决的法官,组成一个“律法团”,共同制定新的律例,被我夸赞了半天——挺有后世眼光的嘛,隔我们那时候至少也得是个RD代表!
正当我和佘向纯开始往“《尼国律令》应当分成哪几部法律”讨论时,被首宝柱制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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