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4章不二法则 (第2/2页)
首相王简道:“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
老子的在《道德经》中说:“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孔子曰:“以德治国者,方能安邦。”在儒家经典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概括了君主以德教化人,以德治国之理。这个帝王德具体表现就是“上承天意、下顺民心,勤俭敬业,推己及人,重视百姓的道德礼仪教化,让百姓富足、安居乐业。亲贤臣、远小人。”
只不过,这一个观点,只是非常笼统的说法,在明朝“东林党”那帮嘴炮,利用圣贤之言把崇祯皇帝都逼得穿破衣服、吃素,营养严重不良,未老先衰了。
冉明摇摇头道:“人权、宪政、民主、法治、自由”这些普世价值观,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德”。舍此以外,我就不知道还有什么“德”了。何以谓人权?简单解释就是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无论是谁,哪怕贵为天子,也不能无罪而诛杀一人,无论此人是贵族,还是平民。借用商君(既商鞅)的一句名言“既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保护人权、追求政宪法制,所谓的民主,就是集思广议,让人尽其才,给每一个人展开才能的空间和舞台。自由,这是一个非常广义的词语,朕的意思不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而是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无人可以干涉。百姓纳税之后,可以享受他的劳动成果,这个享受的成果,无人可以干涉。”只要确保百姓利益不受侵犯,百姓才会拥护天子,江山才能永固!”
事实上历朝历代都百姓的规定都非常苛刻,哪怕你有钱,也不可以穿丝绸。有钱买马车也不能坐马车,因为这会违制。这个罪名在古代非常大,大的可以抄家灭族。冉明在感叹,这需要多脑残的人才能制定出这样的法律?事实上自宋以来,这个法律就是通用的。从市场经济角度来说,这完全是违背市场规律。冉明并没有魏国出台什么特权法案,服饰和出行规格,有所限制,只针对官府和军队。首先平民不得私意穿军服,官服,或打着官府仪仗。至于你想做几匹马拉的马车,或者坐几抬轿子,就要看你个人经济能力了。有钱坐二十八抬大轿无人管你。
冉明所言,都是结合后世的政治哲学理念,在这个时代自然有点脱俗。不过却暗暗迎合了法家和墨家的治世理念。
百姓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这个群体的力量非常庞大,但是他们追求的东西不是什么天理和公正,或者是什么正义。他们追求的就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冉明废除了百姓徭役和各种杂税,每个农民只需要交自己收入的三十分之一交给国家,其他收入都归自己自由支配。在百姓眼中,冉明就是天底下最好的皇帝。原本需要百姓自己带着干粮、免费为国家服劳役的工程,因为朝廷会为参加施工的百姓管饭,每天还发工钱。这些百姓就非常拥有冉明这个皇帝。
但是他们不会去想,原本魏国需要修的路、依旧在修,甚至比历朝历代修得更多,更加疯狂。而原本需要他们免费承担的徭役都被魏国庞大到五六百万的奴隶给代替了,而这些奴隶的生命周期非常短暂,在繁重的劳动下,很多奴隶都会病死累死。对于那些随处可见衣衫褴褛的奴隶,他们都选择视而不见。只要有哪个腐儒为这些奴隶鸣不平,百姓马上就会一口涂抹吐过去“奴隶是你爹啊!”
百姓的观念非常朴实,朴实得非常可爱。绝对不会像后世天朝国人那么博爱,甚至连美国可乐都没有喝过的人(原产美国的可乐,在国内能喝到的人真不多),居然会操心美国的飓风灾害,把毕生继续捐给美国救灾。面对自己同袍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却选择性的视而不见。在这个时代的人却恩怨分明,在他们眼中,只有汉人是人,其他蛮夷根本算不得人。
冉明招开这次会议,说得话其实并不多,但是透露出来的意思却非常多。首先是华夷之辨,利用血缘关系划分和利用地域划分,已经过时了。在魏国华夷之辨,只能按文化划分。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国既是我,认同中国,就是中国人。不认同,只能是蛮夷。
当王丁被冉明接见的时候,王丁感动的都快哭了。冉明让王丁探险美洲的时候,冉明的地位并不牢固,然而此时冉明已经是接近神的存在。整个魏国弥漫着都冉明狂热的崇拜。特别是邺城,冉明每个月都会抽出时间接见一批百姓代表,和他们拉拉家常,听听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和需求。再请他们吃一顿饭。虽然花费不多,却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至少在邺城的百姓中,不少人都受到了冉明的接见,这些人有普通匠人、烈士家属,孤儿,还有商贾、或是最低层的百姓。走进皇城,那些禁卫军满脸肃杀之气,让王丁生出一种感叹,给他一个禁卫师,他能把美洲打下来,送给冉明。
冉明的皇宫依旧是朴实无华,冉明并没有利用庞大巍峨的建筑来彰显皇家威仪,相对而言,这段时间居住在皇宫中的冉明,显得赘肉渐生。体型明显比原来胖了一圈。不过在王丁眼中,这样富态的冉明才有皇帝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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